- 張貼日期:2023/10/04 17:15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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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息標題: |
台北市台南一中校友會獎學金 |
消息日期: |
2023/09/09 |
消息內容: |
為回饋母校台南一中,獎勵在大台北地區大專院校就讀之台南一中校友。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至10月31日止接受申請,由本會組成審查小組於11月30日以前審查決定。意者請將申請資料文件以雙掛號寄至本會(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3號8樓)提出申請。 台北市台南一中校友會獎學金設置辦法第一條:本獎學金係為回饋母校台南一中,獎勵在大台北地區(包括:台北市、新北市及基隆市)大專院校在學之母校畢業學生,特予設置。 第二條:本獎學金設立基金新台幣(下同)20萬元,由本校友會林名譽理事長志郎及張理事長訓嘉各捐贈10萬元成立。如有陸續捐贈者,將於本會網站予以公布。 第三條:本獎學金原則每學年名額貳名,每名每學年為新台幣貳萬元整;以家境清寒及未受其他獎學金者優先。理監事聯席會得視情況酌予調整名額。 第四條:本獎學金於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接受申請,10月31日截止,11月30日以前由校友會獎學金小組審查決定後,再由校友會對外公布。 第五條:申請本獎學金之手續: 一、符合本辦法第一條所定資格之在學學生,得於第四條規定之期限內提出申請。 二、申請人應填妥申請表,將相關申請資料文件以雙掛號寄至本會(台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53號8樓)提出申請。 三、申請人之申請資料文件應包括: 1.申請表乙份。 2.申請人之最近彩色脫帽半身照片一張(貼妥於申請表上)。 3.自傳(簡述本身求學過程、興趣、課外活動、家庭狀況,以及將來的計劃,1200字以內)。 4.上學年成績單。 5.家庭繳納所得稅證明、免稅證明或清寒證明(若申請人為家境清寒)。 6.推薦表(由授課老師、系上教授或班導師擔任推薦人,具體簡述被推薦人之傑出學業與課外表現(五百字內))。 7.其他有助審查之事蹟證明。 第六條:本獎學金審查小組成員五人,由理事長擔任召集人組成之。 第七條:本會獎學金小組決定獲獎人名單後,於校友會年度大會頒獎,並撥付獎學金。 第八條: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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